【國安立法】唐英傑案加控危險駕駛獲法官批准
《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將於本月23日開審,律政司司長早前
引用《香港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將改由3名法官共同審理。
被告唐英傑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欲推翻有關不設陪審團的決定,但遭駁回。案件今日於
高等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加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唐英傑原被控的「
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獲法官批准。
唐英傑一方認為,控方
Last Update: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