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Net 新聞 【國安法】傳媒拍攝禁地受警告,鄧炳強︰守衛可命任何人離開禁地 Future Wealths 16 5 月, 2025 One Min Read 16 Views 0 Comments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日前有傳媒查詢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指明的禁地 採訪、拍攝事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立法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訂的兩項附屬法 例的小組委員會會議及其後會見傳媒時表示,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45條,「指明人員 」(包括警務人員或禁地守衞)如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使有關權力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者,可命令 任何人不得作出或停止作出接近、查察禁地等行為,亦可命 原文 Last Update: 16 5 月,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