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新投資控《蘋果》誹謗勝訴 獲賠150萬元及訟費
中國創新投資(1217)公布,就有關《蘋果日報》於2019年10月23日及11月23日針對公司、主席向心及向心的替任董事龔青(原告人)的多篇誹謗性文章一事,高院原訟法庭於今年8月18日頒布判決書裁定原告人勝訴,法庭裁定該等被告(第一被告蘋果日報及第二被告蘋果互聯網)須對原告人承擔誹謗的法律責任,合共須支付損害賠償150萬元以及相關利息,並須承擔此案全部訟費。
Last Update:
19 8 月,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