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6月30日首個收購限期 居民憂賣業權後難再追責【短片】
大埔宏福苑業主接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須於8月31日或之前回覆是否同意出售業權,其中宏志閣業主則要在6月30日前回覆,若有四分之三或以上宏志閣業主6月30日或之前簽署及交回信件,確認將業權售予政府,「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就適用於宏志閣業主。【相關報道】居於宏建閣的黃小姐今日(26日)第二次上樓,她認為當局一直只是拖延,待業權收購完成後,「個問題咪解決囉」。
Last Update:
26 5 月,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