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擬洽購百佳︱本港《競爭條例》合併守則只適用於涉傳送者牌照的合併
報道指怡和擬洽購百佳,彭博分析員料或面臨監管阻礙。翻查資料顯示,目前本港《競爭條例》附表7「合併守則(Merger Rule)」只適用於涉及《電訊條例》(第106章)下「傳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併;而「第一行為守則」及「第二行為守則」,則分別涉及禁止反競爭的協議,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進行圍標」,以及禁止業務實體濫用市場權勢的行為,如「低於成本的定價」等,第一行為守則與第二行為守則均適用於香港所有的行業。
Last Update:
17 4 月,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