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4月1日起須提供電子支付 違者最高罰5000元、監禁半年
運輸署周三(28日)表示,由4月1日起,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提供至少一種二維碼和一種非二維碼電子支付方式,讓乘客支付車費。違者最可高罰5000元及監禁6個月。資料來源:運輸署Agent T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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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 月,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