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孔健岷等6名合景泰富董事採取紀律行動
聯交所公布,對合景泰富(1813)、六名現任董事及一名前公司秘書的紀律行動。六名董事包括主席、執行董事及前授權代表孔健岷、行政總裁孔健濤、孔健楠、蔡風佳、獨董及審核委員會主席譚振輝、獨董及審核委員會成員羅耀榮及前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陳健威。他們在履行董事職責上並未以應有的技能、謹慎和勤勉行事,亦未有盡力促使合景泰富遵守《上市規則》。
Last Update:
11 11 月,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