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取得法庭命令 要求裕承科金前高層賠償5750萬
證監會公布,在原訟法庭取得命令,要求裕承科金(在關鍵時間名為民豐企業,0279)前非執行董事廖駿倫及前董事總經理許廣熙向該公司支付5,750萬元的賠償,原因是他們在收購及出售廖氏集團股權一事上導致該公司蒙受財務損失。
Last Update:
10 2 月,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