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撥1500億外匯基金投北都 金管局:外儲達貨幣基礎1.6倍 有能力維持貨幣金融穩定
預算案建議轉撥外匯基金投資收入,金管局回覆《外匯基金條例》第8 條對從外匯基金轉撥款項到政府其他基金定下明確規定,包括轉撥相當不可能對外匯基金履行維持貨幣金融穩定的能力有不利影響,以及須確保外匯基金資產不少於尚未履行的各項責任總和的105%。
Last Update:
25 2 月,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