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栢鳴內幕交易罪罪成 判監五個月 准以20萬元擔保等候上訴
天馬影視前主席、商人黃栢鳴(藝名黃百鳴)2017年慫使胞妹購入公司股票,就天馬影視(現稱傳遞娛樂)的股份內幕交易,遭裁定內幕交易罪罪成。黃栢鳴今日由其兒子、電影編劇黃子桓陪同到西九龍裁判處聽取裁決,西九龍裁判處裁判官高偉雄宣布,黃栢鳴涉內幕交易罪罪成,裁定黃栢鳴監禁五個月,裁定黃需繳交罰款99720元,及涉及證監會的調查費用37.4萬元。黃栢鳴一方表明有意申請上訴。裁判官准許被告續以原擔保條件保釋,包括20萬元現金擔保,以等候上訴。
Last Update:
9 6 月, 2026
